当前位置: 新闻 > 评论 >

应以公共服务的形式推广“绿坝”

时间:2009-07-02 02:53来源:
有声朗读

  ◇本报评论员 肖畅

  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发言人向媒体集中回答了有关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问题。这些问题包括:预装该软件的目的何在、实施情况如何、软件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使用是否强制、预装是否可以推迟,等等。
  根据这份全面而权威的回答,我们对于“绿坝”的认识似乎需要做出一些调整,比如:“绿坝”本为昨日开始全面预装,如今看来似乎可以推迟;原先在工信部的通知中,有关是否强制使用的表述并不太清晰,而如今看来,该软件是可以“自由选择安装、卸载,自主启用、关闭软件各项功能”的;如何预装,预装的步骤,原本在通知中言之凿凿,如今则有望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了。
  “绿坝”的新闻出现后,舆论的质疑之声的确不少。而根据工信部的回答,许多疑虑似乎有望打消。至少,使用是否强制这一关键性问题,终于得以弄清。但是,工信部的回答并未给出“绿坝”推广的最终定策,目前要完全消除舆论质疑似无可能。虽然,工信部有向社会征集意见的承诺,但这是就整套方案征集意见呢,还是仅仅就预装程序等局部方案征集意见呢?对此,我们尚不得而知。
  事实上,我们可以将舆论质疑全部归结为一点,即:“绿坝”的推广,到底是作为一种公共服务而进行,还是作为行政强制而开展?如果是公共服务,那么政府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后,应按照市场的规律来推广软件,而民众是否使用,可任由选择。如果是行政强制,则意味着该产品将为计算机厂商带来额外的义务,有行政干预市场之嫌。此外,如果是行政强制, 用户“自由选择安装、卸载”的权利难保不会哪天突然失去。
  我们期待“绿坝”的推广以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人有屏蔽不良信息的需求,也有充分获取信息的权利。这一点上,行政权力无需干涉,其所能做的,只是满足需求,提供可以自主选择的上网过滤软件而已。另一个层面上,网络环境应当是开放的,行政权力代理网络用户屏蔽信息,终究不在理。治理网络环境,需要法制的跟进,而不是靠推广软件就能解决的。
  以此来说,“绿坝”首先在中小学等公共场所安装使用,这可算公共服务的体现,对此我们并无异议。这并不会对私权产生侵害,且可以“保护青少年不受网络‘黄色低俗’内容污染”的协助手段——毕竟是公共场所,属于公权可以调理的范围。在网上提供免费下载,我们也并无异议。免费提供,任由用户选择,即是在满足个人屏蔽不良信息的需求,不存在强制,也是值得肯定的,值得鼓励的。
  总之,“绿坝”的推广,如以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我们理当接受与欢迎。以公共服务的方式推广上网过滤软件,在许多发达国家并不少见,可算国际惯例了。如今,“绿坝”的推广使用未见强制的趋势,且公开征集意见的承诺总算给出了,这些总算是积极的信息,值得我们共同期待。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论坛热点

新闻速递

热点新闻

热点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