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 > 看点 >

17员工收到辞退“感谢函”引争议

时间:2008-03-03 07:31来源:
有声朗读

有人认为,以“感谢函”形式辞退较人性化反方,这种含蓄的形式更伤员工的感情

  本报讯(记者 季东)春节后上班第三天,武汉三江自控成套工程公司的17名员工收到了单位的“感谢函”,员工李非称,她乍一看很高兴,仔细一看,情绪却一下子跌入低谷。原来这是一封“辞退书”,要求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除了发放2月的工资,公司没有给予任何补偿。有人认为,以“感谢函”的形式通知辞退员工较人性化,但也有人认为,该公司存在不规范行为,而这种“含蓄”的形式更伤害了员工的感情。

  “感谢函”里通知辞退

  2月15日,武汉三江自控成套工程公司核算员李非等十余人,新年才上班,就接到公司办公室送达的感谢函,感谢函中要求他们在一个月内办理离职手续。李非称,她当时看到还很高兴,仔细一看,情绪却一下子跌入低谷,原来这是一封“辞退书”。李非称,她自2005年6月进入三江自控公司,从一名文员做到了核算员,工作一直很认真,“真的没有想到会被辞退”。即使如此,她还是接受了这个现实,办理了辞职手续。但公司没有给予其他任何补偿。李非认为,她在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七个月,公司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并未为其办理失业等保险,只是在发放的工资中,每月为她发放了35元的医保和70元的社保。
  李非称,她先后和其他两个同事找到武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并咨询了律师,然后向公司提出了自己的赔偿要求。
  三江自控公司项目部经理王玮称,“感谢函”是公司2月中旬交给他的,他只是履行自己的职责,其他具体情况不清楚。三江自控公司办公室主任张力梅称,公司因为发展需要裁掉一些员工,目前还没有在劳动部门备案,至于补偿的问题,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事,正在协调处理。

  仲裁委员会:单位有四处违法

  武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毛竹称,三江自控公司存在以下不规范的地方:一是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法》,按照规定,该公司应该在辞退员工时,付给劳动者双份工资;二是该公司没有为劳动者办理各类保险,而在工资中发放社保时,严重违反“不得变更、转移养老保险,必须按照社保机构中核定的基数、比例足额及时上缴”;三是由于该公司没有给员工办理失业保险,当劳动者非本人意愿失去工作时,公司必须按每月406元补偿损失,“李非工作3年可以补偿7个月的损失”;四是公司辞退李非等人,应参照《劳动合同法》,发放经济补偿金。

------分隔线----------------------------
最新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